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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调查涉事机构 人大代表建言加强监管
来源:南方都市报  时间:2023-06-27 07: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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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罗湖卫健执法人员对伊然美诊所内的局麻药品拍照取证。   

执法人员检查铂雅医疗美容门诊部药房。


(相关资料图)

执法人员现场查看铂雅门诊部麻醉药品使用登记册、病历等。

6月2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颜美门诊部配药室。

南都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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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都记者报道了深圳医美行业存在“野麻”乱象一事之后。6月19日、20日两天,罗湖区卫健局对报道中涉及的两家医美机构及另一家医美机构开展了检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也就相关情况回应,并组织执法力量对相关医疗美容机构开展检查。

针对医美行业“野麻”乱象,一位从事麻醉行业的三甲医院医生表示,医美行业麻醉管理一直存在真空,希望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南都问圳高质量发展调研团专家、深圳市人大代表、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黄振辉直言,行政监管部门针对医美乱象整治不力给不法者创造了“条件”,他建议除了加强法律监管,还可开辟医疗美容行业行政诉讼监督执法、促进执法。

执法

罗湖卫健:

核查提取资料 调查工作人员

罗湖区卫健局表示,在19日的检查中发现,深圳伊然美医疗美容诊所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场未查见开展核准科目以外的诊疗科目,现场未查见患者,未查见医务人员,未查见开展诊疗活动。现场查见、提取该机构患者病历37份,咨询登记表31份,项目通知单18份,以上材料均予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执法人员现场对该机构法人代表陈某、管理人员缪某进行了询问调查,两人均否认该机构存在超范围开展抽脂手术以及开展全麻医疗美容手术。罗湖区卫健局表示,将对提取的病历资料进行核查,同时继续对机构负责人陈某、管理人员缪某,医师陈某、韩某,药品采购人员何某进行询问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依法处理。

罗湖区卫健局称,在19日的检查中,另一家医美机构深圳颜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处于闭门状态。经联系门诊负责人得知,该门诊部于当日下午1时左右离深,全部同事(除一名清洁工外)前往惠州做团建,计划20日返深。

20日下午,罗湖区卫健局执法人员现场对深圳颜美医疗美容门诊部以及另一家医美机构铂雅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专项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对两家医疗美容门诊部的机构资质、执业医师、药师等资质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介绍,经现场检查,当天下午突击专项检查的两家医疗美容门诊部未见相关违法违规情况。

罗湖卫健:

上半年对医美医师立案11宗罚款5.5万

据悉,2023年上半年,罗湖区卫健局开展了4次集中监督检查执法行动,对医疗美容机构执业医师立案11宗,罚款金额5.5万元,对医疗美容机构给予警告3宗,医美机构执业医师不良执业记分6人,共记分12分。

罗湖区卫健局表示,将继续采取多种举措,保持对医疗美容机构监管: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市民提高正确就医意识。二是加强医美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医美机构依法执业。三是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医美机构专项整治。四是组织辖区相关医美机构负责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机构主体责任,规范诚信经营。五是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监督,主动邀请电视、报纸、电台等多平台媒体全程参与,曝光违法机构和违法行为。

罗湖区卫健局称,未来将根据《2023年罗湖区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医疗美容机构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医疗美容服务质量,规范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保护医美顾客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同时,罗湖区卫健局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就医要做到“一看二查三保留”,要看机构是否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要查询机构资质和人员资质,可通过下载深圳卫生监督App、关注深圳卫生监督官方微信或登录各区卫生监督机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要保留好相关病历、证明和收费凭证,以确保自身权益。

市场监管:

已检查21家医美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

6月2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就相关情况回应。回应中提到,手术常用的麻醉药物一般包括两大类:一是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纳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实施特殊管制的药品,如吗啡、芬太尼和瑞芬太尼等;二是没有纳入特殊管制,如丙泊芬等全身麻醉药和利多卡因注射液等局部麻醉药。

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家对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麻醉药品实行定点生产、定点经营制度。经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麻醉药品定点生产、定点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实施监管。

南都相关报道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即组织执法力量对相关医疗美容机构开展检查。截至20日,该单位已对21家医疗美容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实施检查,暂未发现违反药品质量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医疗美容机构药品质量管理的监管力度,对监管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6月20日,罗湖区卫健局执法人员现场对颜美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专项检查。当天颜美医疗美容门诊部负责人叶先生介绍,门诊部业务不涉及需要进行深度麻醉,所以并未申请印鉴卡。“一般吸脂手术,不需要进行深度麻醉。我们平时如开展一些需要睡眠麻醉的项目,通过丙泊酚、利多卡因、右美托咪定等药品就可以给患者进行麻醉。”,叶先生介绍,“机构主要以脂肪类一级手术为主,有麻醉科可以购买丙泊酚、右美托米定、布托啡诺等药品,这些药品是不需要印鉴卡的”。

声音

三甲医院麻醉医生:

医美麻醉监管缺失 希望加强处罚力度

关于深圳市医美行业长期存在“野麻”的现象,南都记者采访了深圳市一位三甲医院麻醉科医生李医生(化名)。“这是较为普遍的现象。”李医生谈到这种“野麻”现象不论是在深圳、全国,乃至全世界都相当普遍。究其原因是麻醉科室并不是创收部门,成本和效益不成正比。对于一些手术量尤其是全麻手术并不多的医美机构而言,设立麻醉科室招收专职麻醉医生成本较高,“就是我们公立医院麻醉科也是不赚钱的”。

李医生谈到,相对于公立医院麻醉收费的统一固定,医美机构的麻醉费用往往被打包再收费,为了降低成本,美容患者可能在手术中的体验并“不舒适”。会有很多小型的医疗机构铤而走险,以较小的成本换取较高的收益,进而催生了“野麻”行业。

“我们也有同事在外面挂点执业,”关于多点执业,李医生说道,目前国家鼓励开展医生多点执业,这对医疗行业本身利大于弊。但其在日常工作中也发现,麻醉医生多点执业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可以多点执业,麻醉医生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手术现场,所以导致某些医院在需要医生做手术时,该医生无法到场,而让“野麻”有可乘之机,就会出现有些有资质的麻醉医生成功挂点后,组织“野麻”分身执业的乱象。

对于麻醉药外带现象,李医生表示相对于以前的混乱无序、随意带药,近年来深圳各个医院已加强对于麻醉药的管理。以李医生所在的三甲医院为例,院方每天都会对麻醉药进行回收,对每个病人使用的剂量进行核对,“费用、剂量都得对得上才行,”李医生表示,目前想要从他们科室带药出去几乎不可能,但由于每个医院对于药物管理的具体细则不同,外带的可能性还是有的,因此可能出现麻药被带出医院流入“野麻”手中的情况。

“这一块(麻醉)监管是缺失的。”李医生介绍,此前深圳市卫健委曾成立了一家名为“深圳市麻醉质量控制中心”的公益性组织,对全市公立医院麻醉科室进行监管。他表示,目前全市设立麻醉科的医疗机构超过140家,由于该公益性机构人员均由麻醉医生兼职、数量不足,针对这些机构的日常检查也无法正常开展,更别说众多的美容医疗机构,因此美容机构的麻醉管理一直都存在真空。“我们都知道,美容机构的麻醉问题一直很严重,但就是管不好,当然前提是没人管。”李医生直言不讳。

李医生表示,希望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发现涉及医美麻醉的违法违规现象应该从严处理。

市人大代表黄振辉:

呼吁更有效的监管更有序的市场环境

关于医美“野麻”泛滥现象,南都问圳高质量发展调研团专家、深圳市人大代表、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黄振辉认为,部分医疗美容服务组织为追求经济利益,未经核准开展全麻手术,存在一定的医疗安全隐患,需要严格监督管理。黄振辉说,虽然《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规定,我国的医疗美容机构只能够在其被核准的营业范围内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但是在市场活动中,仍然存在着部分医疗美容机构在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经营的范围之外进行营业。

黄振辉还提到,当前医疗美容机构的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医疗美容机构本身逃避或者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大量资质有瑕疵的医美机构在正常营业中可能会侵害求美者的身体或心理健康;二是监督管理问题,正是管理监督不善才给不法者创造了“条件”,使之“堂而皇之”地进行营业,这是行政监管机构的一大问题,涉及不作为、乱作为和消极作为的懈怠履行职责问题。“一方面是医美机构本身所存在的违法或者违规的行为,另一方面是行政监管部门针对医美乱象整治不力,无论是这两方面的任何一方面,都严重侵害了公共利益。”

黄振辉建议加强法律监管,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手段增强治理能力和监管能力,建议开辟医疗美容行业的行政诉讼来监督执法、促进执法,以此来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同时呼吁更有效的监管、更有序的市场环境,也期待医美行业,不论公立私立,变得更专业、更规范。

律师孙蕙心:

明确相关责任及时处理纠纷

广东德博惟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孙蕙心指出,医疗美容行业在发展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深圳部分医美诊所和门诊部越级开展美容外科手术、野麻泛滥等问题,需要加强监管和打击。

孙蕙心表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关于印发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均明确规定,严格审查医疗机构中对未取得执业许可或未经过备案从事医疗美容活动的行为,以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者未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医疗广告不得含有欺骗性内容,不能夸大疗效或者误导消费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严厉打击各类医疗美容虚假违法广告,有力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市场秩序,要求医生和医疗机构实事求是地宣传自己的技术和服务,不能用虚假宣传来吸引患者。

孙蕙心认为,医疗美容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有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和管理。明确相关规定和责任,及时处理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医美机构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疗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延展

11部门印发医美监管意见

要求深化跨部门综合监管

今年5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健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除了要求加强医疗美容行业准入管理,强化医疗美容机构资质审核,还提出深化跨部门综合监管,健全适应医疗美容行业发展特点的常态化监管体系。

意见中提到,要加强风险隐患通报会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监管部门、司法机关依据各自职责,及时通报监督检查、抽查检验、监测、投诉举报处理、案件办理等工作中发现的与医疗美容行业有关的风险隐患等信息。

意见还要求推行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和部门协同监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者相关监管部门根据医疗美容行业日常监管情况,可以对多发性问题,和其他部门共同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抽查检查。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涉嫌违法线索,建立健全线索问题移送转办等工作机制,及时转送相关部门核查处理;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责的,及时组织开展协同核查处置。

统筹:陈文才 焦明梁 采写:南都记者 蔡宇晴 陈文才 谢萌 焦明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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